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

安規-1

需要注意的是,那些以前被接受的標記為‘VDE’(德國電氣工程師協會)、‘CISPR’(國際射頻干擾特別委員會)、‘IEC’(國際電工委員會)和‘ISO’(國際標準化組織)的規格和標準,已經逐漸融合為一個單一的前綴為‘EN’的泛歐洲標準。一般的電源工程師通常只關心產品是否達到了稱為EN 550022的歐洲EMI標準(針對IT設備)。

這就是最初(實際上甚至現在)普遍所稱的CISPR 22,它也是本文將重點討論的對象。與它對應的美國標準是FCC的第15部份。雖然有一些基本的區別,但FCC接受了CISPR 22標準的測試。事實上,FCC在2002年將其第15部份與CISPR 22進行了徹底的協調,並給製造商規定了一個過渡時間來遵循這個標準。

其他國家也在跟從歐洲和美國的步伐,加拿大就是一個例子。該國負責管理電磁干擾的機構是‘Industry Canada’(加拿大產業協會),其技術要求在本質上與FCC相同。因此,如果某設備已獲得FCC認証(滿足FCC第15部份或CISPR 22),則該設備無需再次測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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